离家300米的学校不能上,却被安排到2公里外的学校就读,南京市建邺区一位小学生由其父亲代理,将建邺区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就近入学。建邺区法院11日作出一审驳回原告诉求。
这位顾姓小学生诉称,她所住小区附近新修了一所小学,与其小区南门仅一条马路之隔,但是今年开始上学的她,还是被派位到另一所距离其所住2.5公里的小学。她认为区教育局施教区的划分不符合“就近入学”的规定,要求教育局重新划分。
被告建邺区教育局认为,“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不能以入学儿童户籍地和学校的直线距离作为划分学区的唯一原则,建邺区教育局划分施教区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顾某目前就读学校确实离家更远,但也算“就近”入学的范畴之内。建邺区教育局的行政行为合法,不存在明显不合理。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宣判后,原告父亲表示,将考虑继续上诉
不能按最近距离入学 南京小学生告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