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叶先生购买的饮料,孩子喝完后发现瓶内有黑色颗粒物。他向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投诉后,商家带其孩子去医院体检并赔偿给他2000元。
屏南叶先生于7月份在某超市花费24.8元为其孩子购买了一箱喜多多牌椰果王饮料,回家后孩子就迫不及待地喝起来,在一瓶快喝完的时候,他隐约看到饮料瓶底部有许多黑色小颗粒,叶先生以为是看花了眼,于是又倒了一瓶,居然发现了更多黑色颗粒物,赶紧抢下了孩子手中的饮料瓶。第二天,叶先生拎着整箱饮料到12315台投诉。叶先生称“不知道这黑色颗粒物是什么东西,幸亏孩子只喝了一瓶”。
经现场召集双方察看调解,商家解释说饮料瓶内的黑色颗粒物为甘蔗榨汁后甘蔗皮的沉淀物,但经核对发现,饮料的成分清单中没有蔗糖原料。最终经多次调解,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送孩子去医院体检(体检费1000元),并赔偿200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宁德屏南男子买饮料现黑色颗粒 商家称为甘蔗皮赔两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