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洋县工商局高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农药纠纷,为该镇村民杨某挽回经济损失4000元。
据了解,6月初,该镇烟垢居委会三组村民杨某在经销商王某处购买了2袋甲咪唑烟酸,用于甘蔗田除草。用药一个星期后,0.5亩甘蔗苗全部出现卷叶、枯心等症状,甚至停止生长。杨某向王某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赔偿,王某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杨某来到该所投诉。
接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邀请该镇农技站站长前往甘蔗地调查,确认甘蔗苗的症状由药害所致。由于是王某推荐杨某购买甲咪唑烟酸除甘蔗田杂草,执法人员表示,应由王某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该所执法人员从强农护农的角度出发,多次与王某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赔偿杨某经济损失4000元,并当场付清。
农药致甘蔗受损农户获赔4000元